劳动仲裁属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部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部分,其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