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的主管部门是 民政部门。具体流程如下:申请受理:申请低保的居民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初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办)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
大病救助的申请通常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具体流程如下: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首先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大病救助的书面申请。提交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报告、医疗发票、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
申请贫困补助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原因。个人户口页: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单、养老金、生活补贴等。财产证明:如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无自有住房或未承租公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书
农村低保的管理主要属于 民政部门。具体来说,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流程通常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初步核实,然后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的低保科进行审批,并最终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低保金。此外,登录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网站也是查询农村低保信息的便捷方式。综上所述,农村低保事务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
低保工作归属于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其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审核确认低保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受理和初审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村(居)民委员会则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此外,城市低保在三条保障线制度基础上实施,而农村低保则依据农村低保标准和家庭收入水平进行审批。综上所述,低保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