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常识

申请延期开工多少日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34:14    

申请延期开工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特定情况下的时间要求

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应再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

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

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综上所述,申请延期开工的时间要求为 30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时间应根据不同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建议提前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