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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怎么登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54:40    

军人在进行婚姻登记和兵役登记时,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婚姻登记程序

申请

军人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签字声明)。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自愿结婚的。

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兵役登记程序

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

当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或者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集中兵役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

网上登记

首次兵役登记的,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或关注“齐鲁前哨”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然后到户口所在镇街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明。

信息填写与提交

在浏览器中输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

点击“进行兵役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按网页中各栏目的提示要求如实填写,红色*号栏目必填。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然后点击“打印报名表”。

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不必打印《报名表存根》。

建议

军人进行婚姻登记前,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兵役登记是公民的义务,应按时完成登记,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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