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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通知书与通知单的区别(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28 11:05:37    


一、目的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检查类别

1、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2、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落地式、悬挑式)、卸料平台、临边洞口、消防、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3、周安全检查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技术、安全、工长及各分包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季等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安全检查记录

1、不论当场能否整改的安全隐患,均需要记录;

2、现场巡视检查结果登记在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并及时下发责任班组签字确认,督查按期整改;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以督促整改单位/班组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通知单实行三色制:第一次下发为白色,逾越期未整改的下发粉色整改单警告,若还是未整改完成的下发红色整改单,红色整改单必须连同经济处罚。

3、复查

被检查单位/班组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应立即按照要求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同时整改过程中严格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整改过程中的安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人员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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