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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46:44    

申请诉前保全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

申请人主张的案件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

选择申请方式

线下申请: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保全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需要前往法院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注册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根据保全操作指引完成保全申请并缴纳保全费用。

提交申请

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提供担保书,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申请人资格证明、申请书填写、担保书提供、担保财产证明、其他相关证据等。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应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

法院裁定

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建议:

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申请书,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担保,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确保申请的成功率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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