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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50:51    

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地役权包括以下类型:

1. 通行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通行,以提高需役地的通达性。

2. 取水、汲水、导水、排水地役权:涉及水的利用,包括取水和排水等。

3. 眺望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眺望,以保障需役地的视野。

4. 采光地役权:确保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有足够的采光,以维护需役地的居住或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5. 支撑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建造支撑结构,如围墙或支架。

6. 放牧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放牧,以利用土地的自然条件。

7. 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建造或安装临时设施。

8. 排污地役权:允许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排放废物,但需遵守相关环保规定。

地役权的设立通常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并且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设定期限。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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