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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仲裁多久通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22:52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 五日内会通知对方当事人。具体规定如下:

受理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不予受理通知:

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答辩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因此,无论是受理通知还是不予受理通知,都会在五日内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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