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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迁户证明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28:51    

办理开迁户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婚姻情况证明

结婚迁移:持合法的结婚证。

离婚迁移: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住房证明

购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及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工作或学习证明

工作调动: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其他相关证明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投靠亲属: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其他附加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书。

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

村委会同意迁移的证明。

户籍证明。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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