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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国际仲裁协议无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仲裁协议无效: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仲裁协议必须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超出该范围则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订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无效。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若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协议无效。

口头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仲裁协议:

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无效。

这些规定确保了仲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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