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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死刑怎么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53:15    

四川死刑的执行流程如下:

死刑命令签发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罪犯会见亲属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验明正身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枪决: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法医确认犯人已经死亡。

注射: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然后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最后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确认罪犯死亡。

记录和报告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通知家属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这些步骤确保了死刑执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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