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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的方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22:52    

股权受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公司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股东可以将其股权转让全部或部分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

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例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而符合分配利润条件,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况。

通过交易所场内挂牌交易和非公开协议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原则上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这些方式涵盖了股权受让的不同场景和程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公司。在进行股权受让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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