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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什么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20:51    

收据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上方中间位置,清晰地标明“收条”或“收据”字样。

日期

日期应记录收据开具的具体日期,格式一般为“年月日”。

编号

每份收据应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日后查找和核对。

收款人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是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付款人信息

记录清楚付款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金额和支付方式。

金额及币种

明确写明收取的款项金额,通常包括小数点和货币单位如“元”。

金额大写应防止篡改,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

内容

正文一般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如果涉及代收,则需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 ”字样。

其他

如有需要,可以注明经手人或审核人签字或盖章。

示例

```

收款收据

今收到XXX(名字或单位名称)现金(或物品名称)人民币:XXX元(大写金额)

收款人: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四百七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上是收据书写的详细规范,确保收据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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