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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叫司法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8:37:21    

“司法”一词的由来及其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字面意义

“司”字本身有执掌、管理的意思。在汉语中,“司法”字面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专门执掌操作法律事务的部门或机关。

西方概念移植

“司法”不是一个东方本土概念,而是近代东方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词语。在西方,这个词语与“正义”、“正当”等词同义,指的是国家权力中被动中立裁断纠纷的部分。

法律适用

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这包括检察机关或法院对民事、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

历史背景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三权分立”的理论,司法与行政、立法之间有严格的界限和区分。司法主要负责处罚犯罪或裁决私人争讼,性质上属于纯粹的法律作用,而非政治作用。

现代含义

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活动不仅包括传统的侦查、审判,还涵盖与法律相关的主持、操作、经营等一系列活动。

机构设置

在国家层面,司法机关通常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时广义上还可以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负责刑事侦查的机构。

综上所述,“司法”一词的含义是随着时间和法律体系的发展而演变的,它主要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人员依法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强调的是法律的适用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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