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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征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52:21    

土地预征是指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支付一定比例补偿费用的行为。预征土地的主要特点如下:

突破计划:

预征土地是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的行为。

征地主体:

征地主体可以是县(市)政府、经济开发区或乡镇政府。

签订协议:

政府将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预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补偿款。

补偿费用:

预征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划用途:

拟预征的土地必须是已经规划部门做了规划或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小区规划用地,或者是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重要地段的土地。

法律依据:

预征土地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该条款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使用限制:

土地预征后,在建设需要用地时,仍按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在土地没有使用之前,仍由农民耕种,不能丢荒或搞任何建筑物。

需要注意的是,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199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995〕6号)已明确提出,今后不准搞“土地预征”。因此,土地预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

综上所述,土地预征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土地征收行为,涉及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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