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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按简易征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37:25    

销售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出租不动产及土地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其他服务

符合条件的建筑服务。

符合条件的出售不动产。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不动产经营租赁。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服务。

符合条件的转让土地使用权。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动漫企业。

电影放映服务。

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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