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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构对哪些监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3:52    

监察机关对以下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

检查权:

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调查权:

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

建议权:

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

此外,监察机关的职责还包括:

1.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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