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常识

什么情况才会进看守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2:41:21    

涉嫌刑事犯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行政拘留期间发现新犯罪行为

在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发现被拘留者存在其他尚未被追究的刑事犯罪行为,并证据确凿。

存在漏罪未被发现

被行政拘留的人之前可能有过其他犯罪行为,在拘留期间被警方发现。

与其他案件有关联

被行政拘留的人可能与其他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存在关联,即使其本身行为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余刑较短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拘役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特定疾病情况

看守所不予羁押的疾病包括精神疾病、急性传染病、可能导致生命危险或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大疾病。但犯罪情节严重、不收押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者,即使患重大疾病也可能被收押。

总结来说,进看守所的主要情形包括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期间发现新罪、存在漏罪、与其他案件关联、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余刑较短,以及特定疾病情况下的收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