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首页 实时讯息

烟台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09:31:00    

水母网4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史鹏钰 弭守娜)记者昨日从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芝罘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收费启动,缴费期截至6月30日。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均可参保。

芝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共有七个方面政策优势。

缴费档次设置灵活

年缴费标准设定了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30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缴费政府给予补贴

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60元缴费补贴。

其余缴费档次,政府分别根据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3000元缴费标准,对应给予35元、60元、80元、100元、300元、500元、800元、800元的缴费补贴。

基础养老金待遇保底

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满60周岁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年龄段执行。

芝罘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35元,

即60-64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35/月;65-74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40元/月;75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45元/月。

基础养老金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

自己缴的钱永远是自己的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如果因死亡等断保的,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连本带息退还本人或继承人;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个人账户没有领取完的,剩余部分退还继承人,个人永不吃亏。

重残人员提前领取待遇

年满55周岁、持有芝罘区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芝罘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员,可以申请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符合申报条件、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