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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05:00:56    

日前,经迪庆州委批准,迪庆州纪委监委对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长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长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迪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迪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长泰开除党籍处分;由迪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迪庆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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