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相较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主要变化如下:章节和条文的增加由原来的9章增至11章。由原来的156条增至206条。新增独立章节新增了“非法人组织”一章。新增了“期间的计算”一章。章节拆分将原来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一章拆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两章。删除章节删除了原“涉外民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