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垄断行为规制关系这是指在规制垄断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市场规制部门(作为调制主体)与经营者(作为调制受体)之间,以及经营者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因规范垄断行为而产生。反垄断体制关系这是指各相关国家机关因反垄断的权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垄断权力分配关系。这些
文 张荣旺近年来,“内卷”一词频繁出现在经济与社会讨论中。从企业间的低价厮杀到劳动者的无效内耗,从产能过剩的同质化竞争到创新动能的持续衰减,内卷化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顽疾。然而,若仅将目光局限于反内卷本身,无异于治标不治本。究其根源,内卷是市场机制失灵的具体表现,而垄断行为则是这一失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