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审理法院和程序:由本级法院决定再审的由本级法院审理。例如,基层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由基层法院再审。由上级法院启动的再审可以由上级法院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例如,二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上诉应当向 原审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具体来说: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被告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第二审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是想二审法院提交的,二审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
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时,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上诉法院如下:民事案件当事人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即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但后者需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上诉应当向 一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具体上诉途径如下:通过一审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审法院的承办法官递交上诉状,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