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哺乳期的规定如下:法定哺乳期:哺乳期为一年,即婴儿满一周岁为止。哺乳时间:每天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