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归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来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并且该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登记和发放等具体工作。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