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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院不能调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5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法院不能调解的案件类型:

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

督促程序案件:

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无争议的督促案件。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包括公示催告债权、公示催告票据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丧失的案件。

企业法人破产的还债程序案件:

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法院不进行调解。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监护关系等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

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如因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等原因不适宜调解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刑事部分公诉或自诉,只有附带民事部分是被害人提起的,法院才可以调解。

刑事案件:

涉及死刑、无期徒刑等严重罪行的刑事案件,法院不得主动开展调解。

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

涉及合同有效性的确认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综上所述,上述案件类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通常不适用调解。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法院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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