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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交付包括哪些类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1:51    

观念交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简易交付:

在动产物权的受让人已经直接占有该动产的情况下,通过达成合意引起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例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

在一方保留动产直接占有的情况下,向对方转移动产所有权的交付方式。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

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这种方式适用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实际交付。

拟制交付:

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这些交付方式均属于观念交付,即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在非直接实际转移标的物的情况下,完成物权的变动。观念交付的适用范围包括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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