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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二级轻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01:22    

轻伤二级是指对人体造成的中度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面部损伤

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超过4.5厘米,或多个创口累计长度达到6.0厘米以上。

穿透创,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眼睑异常,如一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泪器损伤,伴溢泪。

耳廓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

头部损伤

头皮创口或瘢痕累计长度8.0厘米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或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达到50.0平方厘米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如视力、听力、面部表情肌控制等方面的功能异常。

颈部损伤

单个创口长度超过5.0厘米,或多个创口累计长度达到8.0厘米以上。

胸腹部和四肢损伤

内脏器官的轻微损伤,如肋骨骨折2处以上、胃肠等内脏挫伤等。

其他损伤

导致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功能受限的其他损伤。

这些损伤虽然不会危及生命,但会对受害者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在法医鉴定中依据具体损伤程度和身体功能受损情况进行详细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轻伤二级的认定标准有助于确保有规范可循,避免因损伤程度认定不当而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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