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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受伤如何认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3:45:25    

民工受伤后,认定工伤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被诉主体

如果是在工地受伤,且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首次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且在受理时效内时,应当受理申请。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适用):

如果经过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待遇索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待遇的赔付是依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时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若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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