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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全国一张清单” 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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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4日对外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新版清单作出了哪些优化?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以清单形式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和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8年印发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针对国内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经济体。

问:这次清单修订作出了哪些优化?

答:新版清单作出了多方面优化,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完善”:

一是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一方面,强化“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明确产业、投资、互联网、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另一方面,完善特定区域放宽准入制度安排,明确依法在特定区域调整或暂停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的,负面清单与之直接衔接,支持地方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探索。

二是完善市场准入事项实施要求。对于清单所列的许可准入事项,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时限,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三是完善与其他准入规定衔接要求。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在此基础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还需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形式向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还需适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四是完善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清单实施中,要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的管理措施相衔接。

问:与上一版清单相比,新版清单具体的准入措施调整情况如何?

答: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直接删除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部分放开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等管理措施,相关领域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取消了一批地方性措施,如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等管理措施,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另一方面,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准入,兜牢安全底线。依据已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作了进一步规范,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等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纳入清单。

问:在公布新版清单同时,还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这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围绕确保清单扎实落地,积极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累计已向社会公开通报7期115个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有力保障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权利。但是,清单之外“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堵点卡点尚未消除,还没有完全做到“非禁即入”落地生根。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

问:一些新业态新领域没有直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但企业想“入行”实际会遇到困难。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为政策载体,先后在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地,谋划推出了一批体系性、突破性较强的政策举措,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型能源、信息安全、智慧交通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充分挖掘场景开放创新需求,谋划推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超级场景,加快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同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新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问:“放”了之后如何“管”,也广受各方关注,后续将如何加强准入后监管?

答:新版清单在“说明”部分专门提出综合监管要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同时特别提出,要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指明了下一阶段加强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的基本方向。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已支持广州南沙等地选择特定监管场景,试点构建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改革探索、拓展试点领域,为全国层面制度建设积累宝贵经验,以优化监管机制保障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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