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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生如何参加考试?转学生成绩怎么处理? 市教育局就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常见问题等进行解答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0:29:00    

近日,沧州市教育局梳理了我市初中阶段休学、转学学生参加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常见问题以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相关管理办法,并进行解答。

据悉,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八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地理、生物学等学科笔试以及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以下简称“四项考试”)。

我市认可哪类考生的“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

我市认可县域内转学、市域内跨县(市、区)转学、省内市外转入和省内市外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的考生到我市参加初中学考“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

认可考生省外取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其他科目成绩不予认可。

关于休学学生“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该如何处理?

八年级、九年级目前处于休学状态的初中在籍生,可由学生及家长根据学生身体状况,自愿申请在休学期间或复学后报名参加“四项考试”。

初中在籍生如在“四项考试”报名后办理休学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可报名参加下一年度考试。如已经参加了部分科目考试,已考试科目成绩有效期两年,初中学考时只需报名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关于转学学生“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该如何处理?

由我市转出的考生持学籍信息表到转出地县(市、区)招办填写《沧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办理成绩转出手续,经转出地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后,到市教育考试院中考部办理成绩转出手续。

县域内转学的考生“四项考试”和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成绩审核认定。

市域内跨县(市、区)转学的考生持学籍信息表和学校出具的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证明,到转出地县(市、区)招办填写《市内跨县转学考生“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转移认定申请表》,申请办理成绩转移手续,经转出和转入地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后,到市教育考试院中考部进行成绩审核认定。

市外转入和市外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到我市参加初中学考的考生持考生家庭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和转出地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有效证明(省外转入仅需提供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有效证明),到转入地县(市、区)招办填写《市外转入考生“四项考试”及体育过程性考试成绩转移认定申请表》,申请办理成绩转移手续,经转入地县(市、区)招生办初审后,到市教育考试院中考部进行成绩审核认定。

外市就读的沧州户籍学生如何参加“四项考试”?

具有我市户籍且在我省其他市就读的初中学生,可申请回沧参加,也可在就读市参加上述“四项考试”。

具有我市户籍且在省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如需在九年级毕业时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应在初中学考报名前申请回沧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参加“四项考试”及其他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外相关考试成绩我市不予认可。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昕然 沈跃纯 齐婧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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