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省人大)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拥有以下主要职权:立法权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确保与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监督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审查批准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包括以下几类法律:宪法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宪法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
我国宪法的出台时间是 1982年12月4日。这一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予以公布施行。这部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规定了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人大机关包括以下几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负责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事务,如立法、监督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
法律是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根据中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