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属于 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民事主体支付一定价格,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里的一定价格被称为典价;不动产为典物;接受典价并暂时放弃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为出典人;支付价格的一方为典权人。典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典权人必须支付典价,才能在他人不动产上设立物权。2. 典权人对于作为典物
民事处分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其处分的客体是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行为:物权行为:直接变动物权效果的行为,例如让与物权、抛弃物权、认定抵押或质权等。准物权行为:直接变动物权以外支配型权认定、移转或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