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常识

税款征收措施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0:25    

税款征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查账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等因素,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查验征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以及场外如火车站、机场、码头、公路交通要道等地经销商品的课税。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无完整考核依据的纳税人。

代扣代缴:

纳税人将其应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通过其经营业务活动或劳务收入,按规定税率计算并代为扣缴。

代收代缴:

纳税人将其应纳的税款,由代收代缴义务人通过其经营业务活动或劳务收入,按规定税率计算并代为扣缴。

委托代征:

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式。

核定应纳税额: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扣押商品、货物等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迹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若纳税人拒绝提供或无力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冻结其存款或扣押、查封其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包括阻止出境、拍卖或变卖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抵缴税款等。

加收滞纳金:

对于未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加收滞纳金。

补缴和追征税款:

对于纳税人未按规定补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补缴和追征。

税款优先执行:

在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下,其其他债权应当优先偿还税款。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的法律框架,旨在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并维护税收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