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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民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2:50:34    

完善民法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改进和更新。以下是一些建议,以助于进一步完善民法:

确立人格权在民法中的应有地位

人格权是保护个人人格尊严和自由的基础,应当将其置于民法中的核心位置。

在各分编的排列中,应体现人格权在前、财产其他在后的原则,以体现对人格的尊重。

妥善处理总则与各编通则的关系

对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编入法典后原有单行法的总则部分进行适当的处理,避免内容相互混淆。

梳理和整合单行法中基于逻辑体系原因重复规范的公共条款,特别是具有基础性规范意义的条款,宜在总则编中作出规定。

完善民法的基本原则

强化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基本原则的规定。

引入新的原则,如生态环境保护原则,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

调整分编顺序

将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往前顺移,以体现人法在前、物法在后的原则。

调整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的位置,使它们相邻贴合,形成人法、物法、债法的完美逻辑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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